1.急性外伤、脑外伤、骨折、脱臼、撕裂伤、烧伤等。 2.急性胸腹痛。 3.突发高热,及呼吸、血压、心率(律)及神志明显异常者。 4.突然出血、吐血、有内出血征象、流产、严重脱水及休克者。 5.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。 6.耳道、鼻道、咽部、眼内、气管、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。 7.眼睛急性疼痛、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。 8.颜面青紫、呼吸困难者。 9.中毒、服毒、刎颈、自缢、淹溺、触电者。 10.急性尿闭。 11.发病突然、症状剧烈、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。 12.烈性传染病可疑者。 13.急性过敏性疾病。 14.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