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带药品注射规定
- 凡到我院注射的患者,您的注射药品处方必须是正规医院开具。
- 凡到我院注射的患者,必须持有正规医院所开具的注射证明、加盖公章(并携带药品说明书)。
- 凡需皮试的药物,须在正规医院做皮试阴性并治疗一次以上,我院方可接诊。
- 外带青霉素制剂,一律不予注射。
- 外带药品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所要求的贮存条件,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注射。
- 注射前必须经本院医生开具我院注射单,注射室方可执行。
- 必要时,患者需与我院(由注射室代办)签定知情同意书,否则不予注射。
校医院
2005-12-15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11-01浏览次数:3467
校医院
2005-1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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